第16章

    離葛依娜公寓房門20尺處,走道有一處轉彎。我沒有放開方綠黛的手腕,帶了她走下走道,轉過這個彎。
    「為什麼?」她問:「告訴我為什麼?」
    「噓!」我叫她不要開口:「在這裡等。」
    樓梯上有腳步聲。
    「假如來的是一個人,」我低聲地說,「我們在這裡等。假如是兩個人,我們就溜。」
    來的是兩個人,他們走上走道,腳步重重落在地上,我們聽到他們敲葛依娜公寓門的聲音。
    我偷偷往走道看,見到兩個寬寬的背影。葛依娜的白臉只在門口一閃,兩個男人推開她就往裡闖。我等到門被關上,帶了方綠黛走回走道。
    她跟了我走過走道。
    在樓梯口,她問:「為什麼來的是一個人,我們就等?」
    「警察出動都是兩人一組,上來一個人的話,另一個一定在車上等著。兩人既然一起上來了,應該溜得出去的。至少希望溜得出去。」
    我們下了樓梯。我把大門打開讓她先出門。門口停著一輛警車,車上沒有人。
    「走吧!」我說。
    我們走上街道。
    「不要太快。」我說。
    「我覺得有人在追我,我都想跑了。」
    「不要跑,看著我,臉帶笑容,慢下來。我們來看看商店都在賣些什麼。」
    我們看看停停,我把她帶到了街角。
    「這裡你有其他親戚朋友嗎?」我問。
    「沒有。」
    我說:「好,我們找個地方吃飯,你還沒有用晚餐吧?」
    「沒有,你來的時候我們原想出門吃飯,依娜才洗完澡。」
    我們在街上隨便走。她不時想問我問題,我都要她稍等。我們找到一個有車箱座,樣子很好的餐廳。我們走進去選了一個離門較遠的車箱座坐下。侍者送菜單來時我要了二杯雞尾酒。
    侍者離去。
    我說:「說話聲音要輕,告訴我,你對依娜的小詭計知道多少?」
    「一點也不知道,」她說,「發生的一切就像你挖掘出來的,只是我並不知道她在等別人送達傳票。」
    「曲保爾為什麼盯住你不放?」
    她說:「他喜歡我。但對我說來沒有胃口。」
    「你當然不會因為一個不喜歡的男人追求你,就遷離公寓,改變整個生活習慣。」
    「當然……不完全為這原因。」
    「那是為了什麼?」
    「我不想提這些。」
    「你不能不提。」
    她說:「老實說,主要是這種生活我過厭了。我沒有工作。別人付我錢,目的只是要我用一個名字住在公寓裡。每天11點或12點起床。出去吃飯,散步,買雜誌,回去也沒事做,磨到7點又出來吃飯。洗了澡要花很多時間打扮自己,為的是消磨時間。晚上除了酒吧也沒地方去,但新奧爾良和別的城市不同。單身女郎在酒吧男人多會來搭訕。別的城市男人先要研究她身份。新奧爾良就是新奧爾良。」
    侍者送來雞尾酒,我們碰杯,品酒。
    侍者站在桌邊,無聲地等著點菜。
    「來一大盤生蠔,用你們最好的醬汁,要很多莧菜根和檸檬。」我說:「再來二人份的椒鹽蝦可以配酒。然後我們要洋蔥湯。牛排要3寸厚,4分熟,炸洋蔥圈、洋芋條。大蒜麵包要很多牛油,大蒜味不大,烤焦一點。選瓶香檳先在冰筒裡冰起來。最後來冰淇淋、熱咖啡。不要忘了賬單。」
    侍者眼也不眨地聽著點菜。「不會錯,先生,我會處理得很好。」
    我問綠黛:「你如何?不合意可以自己改。」
    「我完全同意。」
    我對侍者點點頭,侍者退出,放下一層薄薄竹簾。
    我突然問綠黛:「星期二早上2點半,你在哪裡?」
    她說:「我告訴你那晚發生的事,你不會相信的。」
    「事情那樣糟?」
    「是的。」
    「你倒說說看。」
    她說:「我盡量避開曲律師,他甚至以為我已離開新奧爾良。然後他找到了我。找到我時,你正好在我公寓。你聽到他說什麼。這是兩年來第一次見他。我不願意在你面前出醜,最後一次見他時,他對我入迷過度,非常妒忌。妒忌心太大也是我不喜歡他原因之一。每次我要對別人稍好一點,他就不願意。他是很聰明能幹的人,但情緒完全不穩定。誰要嫁了他誰倒楣。他連送牛奶的都不准進屋。」
    「這是那一天我在你房裡的時候,你把他拉出走道去談判的原因,是嗎?」
    「是的,我知道他有把手槍。怕他會做出什麼危險的事。他見你在我公寓,差點就拿槍出來。我把他推出走道。他失去理智地妒忌你。我告訴他我第一次見你,是有事商量。他不相信,硬說你是特權男友才能進屋。他說要用槍殺了我,再自殺。完全是以前老毛病再搬出來。我只好告訴他,我之所以不告而別,不和他出遊,主要是為他這個臭脾氣。假如他把槍放回口袋,不再毛躁,我可以伴他吃飯,也可一起喝點酒。」
    「他問起我的一切?」
    「那當然。」
    「你告訴他些什麼?」
    「我告訴他實情。」她說:「我說你是個偵探,你在找一個姓王的,為的是一筆財產。」
    「他有沒有問你姓王的是誰?」
    「當然,只要我提起一個男人姓名,他會調查他十八代祖宗。我告訴他王先生是依娜的朋友。」
    「走道上那一點時間,他怎麼能問那麼多?」
    「並非都在走道上問,我告訴他我不願在走道上和他多辯,假如要我和他吃飯,我要先把你打發走,所以他同意等候。」
    「這是我感到有興趣的問題。」我說:「他在哪裡等?」
    「他說他在外面附近等,等你走了就回來。」
    「我走了他就回來了?」
    「是的。」
    「你一走他就回來了。」
    「1分鐘不到。」
    她見到我臉上表情,她說:「怎麼了?為什麼皺眉頭?」
    「我是在回想,」我說,「那一公寓房子走道一通到底,沒有轉彎,走道二側都是公寓房間。對嗎?」
    「對。」
    「走道上是藏不住一個大男人的?」
    「藏不住。」
    「我走出去時沒有見到他。」
    「他可能走得相當遠,在街角暗處偷窺你出去。他的為人就是如此,神秘兮兮好探人隱私。我住法人區時,你會以為我是敵人間諜而他是聯邦調查局人員。他跟蹤我,用望遠鏡看我窗戶。我和別人出去,他會守在門口看我什麼時候回來。我更不敢帶男朋友回家。」
    侍者把食物用盤子送過來。我們開始用餐。
    過了一會,她說:「要聽下面的故事嗎?」
    「晚飯之後。」我說:「目前只顧吃飯,我餓了。」
    我們安靜地用餐,我看得到她情緒輕鬆下來。酒與食物建立了我們的友誼。
    「告訴你件事,唐諾。」
    「什麼事?」
    「我認為我可以信任你。我會把實情都告訴你的。」
    「原該如此。」
    她把碟子向前一推,自我手上拿了支煙,把上身湊前讓我給她點著,一面把兩隻手捧住了我拿火柴的手。她的手溫暖、細軟、皮膚很柔軟。她說:「保爾和我後來出去吃飯,又去酒吧喝酒,他還是要殺你。」
    「他喝醉了,又變成十分妒忌。問了很多你的問題。不相信你是偵探。最後我忍無可忍,實告他兩年來他一點改變也沒有,我上次對他好所以不告而別。這一次我要教訓他,我永不再理他。他要再打擾我,我會報警。」
    「他怎樣反應?」
    「他做了件令我又怕又好笑的事。」
    「什麼事?」
    「他搶去了我的皮包。」
    「為什麼?為了使你沒有錢?」
    「當時我也這樣想,後來才明白真正原因。」
    「你指他是為了要你的鑰匙?」
    「是的。」
    「他搶去你的皮包時,你們在哪裡?」
    「法人區的賈老爺酒吧,他的老地盤。」
    「他怎麼做法?」
    她說:「我正在數說他的為人已使我討厭。我將永不再理睬他。」
    「酒吧很擠,我很放心,他要掏槍出來一定有很多人會阻止他。即使無人止他,我實在也認了,因為我已對他寒透了心。在他愛我之前,他一切都非常好的。」
    「是依娜介紹你們認識的?」
    「是的。」
    「他對依娜什麼態度呢?」
    「我想他……也許逢場作戲。我想他是在賈老爺酒吧釣上依娜的。他們一起玩了一陣子,整個詭計,也是那段時間他想出來的。一定是這樣的,我現在慢慢回想可以漸漸聯起來。」
    「依娜從沒有告訴你這個計劃?」
    「沒有。她從來沒有信賴我。沒告訴我為什麼我要用她名字住在那公寓裡。她只是像起先對付你那樣,說了些似是而非的原因。她也不告訴我她去了哪裡。曲保爾律師是惟一知她行蹤的,但也假作不知。我生活費也是由曲保爾交給我的,房租、衣服、吃飯、首飾等等。」
    「你收到了傳票有沒有給保爾呢?」
    「沒有,我曾試過交給他,但他碰也不願碰它。他說他沒有權利。他說他只是依娜授權他給我生活費。他強調不知她在何處,亦無法聯絡。他說她給了他一筆錢每月給我,這筆錢也已快用完了。」
    「好,你給他攤牌,他搶去了你皮包,之後又如何?」
    「一句話不說,走了出去。」
    「付了賬嗎?」
    「在賈老爺酒店沒有賬單,他們來酒的時候已先收了錢。」
    「他走出去,留你一個人在裡面?」
    「嗯。」
    「你怎麼辦?」
    「我又坐了一會,兩個歡樂無拘的水兵向我眉目傳情,我想又有何不可?他們反正不久就起航了,也應該有點快樂時光。所以我讓他們坐過來,大家很愉快。那兩個年輕人是好孩子,對新奧爾良完全陌生,那天是第一次來到——從密爾瓦基來。我帶他們走了一圈,看了些特殊地方,告訴他們法人區的故事,一直喝到他們快要開航才離開。」
    「之後呢?」
    「我走回公寓,用兩隻腳一步步走回去。」
    「你沒找輛車?」
    「沒有,我沒有皮包,沒有一毛錢。」
    「你沒有鑰匙,你準備怎麼進公寓法?」
    「我有鑰匙。」
    「我以為你說他拿了你的鑰匙。」
    「那沒有錯,但是在我信箱底裡我另有一把備用鑰匙。我始終放在那老地方以防萬一。公寓房門用的是彈簧鎖,有時匆匆出來會不小心關上,每家都備一個鑰匙放在別人不知道的地方。」
    「你離開水兵是幾點?」
    「我想是2點鐘,相差也不遠。」
    「你走回去的。」
    「是的。」
    「幾點走到的?」
    「2點20分,絕對準確。」
    我說:「為什麼那麼有把握。你聽到一聲槍聲嗎?」
    「沒有。」
    「你聽到什麼?」
    「我沒聽到,我看到。」
    「看到什麼?」
    「我的朋友王雅其。」
    我仔細想了一下說:「等一下,那一晚你不可能看到他,他在紐約呀。」
    她笑道:「我清清楚楚『見』到他。」
    「他對你說了什麼?你們談些什麼?」
    「我沒和他說話,我見到他,他沒見到我。」
    「在哪裡見到他?」
    「就在我公寓樓前面。」
    「什麼時間?」
    「就像我告訴你的,2點20分。」
    「請說下去。」
    她說:「我都快走到公寓了,他突然乘計程車來到。他讓計程車在公寓前放他下來,跑上人行道上三級階梯,按我公寓的門鈴。」
    「你能確定是你公寓的門鈴嗎?」
    「大致可以確定。我見到他手指的位置。當然看不清哪一個按鈕。但一定是我的鈴。」
    「當他發現你不在家,他怎麼辦?」
    「我不知道。」
    「為什麼?是不是他轉身發現你在他身後?」
    「沒有。」
    「他做什麼?」
    「他進去了。」
    「你說他進了公寓房子?」
    「是的。」
    「他怎能進去?」
    「有人在我的公寓內按鈕為他開了門。」
    「你怎麼辦?」
    「直到那時以前我一直以為,曲保爾拿我的皮包,使我無錢,無法早回家。他可以在我公寓中搜查,看看有沒有日記、信件,使他知道我有沒有暱友。」
    我點點頭,把眼睛仍看著她:「你聽到開門蜂鳴聲後,又怎麼想呢?」
    「我才真正知道他為什麼搶走我的皮包,他要我鑰匙,進我公寓,目的是等我回去。」
    「為了體貼一點的道歉?」
    「不見得,」她說,「也許只是一部份。另一原因是,他一整晚都在怪我和別的男人有親暱關係。你知道,我突然離開他使他早有這種想法。他也真努力找過我,甚至在報上登分類廣告,登了兩年。」
    「我知道,我看到了。」
    「自然,他以為我是和人私奔的。我知道總有一天會在街上正好碰上他,但希望時間一久,他會愛上別人,把我忘了。但他是另一類型,他只追求他得不到的。你知道有這種人。」
    我點點頭。
    「那就是他,」她苦澀地說,「在我公寓裡,手裡拿著槍,可能八分醉,坐在我床上,等我回去,查看我有沒有男朋友親見到可以帶回公寓。事實上,他認為我告訴你先離開,晚一點你可以再來,你懂嗎?」
    「你說王雅其半夜2點20分按你門鈴,而……走進了這種特別情況?」
    「是的,他一定是直接走進了這尷尬危險的局面。」
    「當然王雅其想這種時候你一定在家,開門的一定是你自己-?」
    「他一定想我在家,但是半夜2點20分去按門鈴,他應該想到屋主會問問是什麼人來了。」
    「你有沒有聽到槍聲?」
    「沒有。」
    「有人開槍,你會不會聽到?」
    「用枕頭捂著可能聽不到。」
    「你又怎麼做?」
    「我穿過街道,我試從窗口看我公寓,什麼也見不到,我窗簾很厚。」
    「之後呢?」
    「我又向市區走回去。」
    「什麼時候?」
    「應該是2點30分。當我走到街角時,溫瑪麗他們回來。她車中有另兩位朋友……一男一女。」
    「你認識她?」
    「喔,我知道她是什麼人,在大廳見面會聊兩句。她公寓幾乎和我的正對面。」
    「請說下去。你怎麼辦。」
    「我在法人區找了一個不太明顯的旅社,用假名字租了一個房間,因為我怕曲保爾會用電話一家家旅社找。」
    「之後又如何?」
    「9點差一點我又走回公寓。我希望拿回皮包、鈔票、化妝品,乘計程車回旅社。只見門口一大堆人車,有人告訴我裡面出了謀殺案。有人說一個律師在一個女人公寓被殺而那女人不見了,都說警察正在找她。」
    「你怎麼辦?」
    「像個大傻子,我應該在一切尚可解釋前去見警察,但是我怕了。我逃回旅社給依娜打一個電報,叫她立即電匯錢來給我這個登記的假名。」
    「你打了電報?」
    「是的。」
    「你剛才說你是打的收話人付錢,長途電話。」
    「也打過。」
    「接通了?」
    「沒有,她沒有回答。」
    「她回答你電報了?」
    「那天下午。我讓旅社兌了現,乘火車去雪港城。」
    侍者過來收拾好用過的盤子,帶來冰淇淋和咖啡。
    「你信得過依娜嗎?」我問。
    「我一直以為信得過,現在可說不定了。」她不適地說。
    我說:「曲保爾被人幹掉後,對依娜的官司太有利了。」
    「是的,我現在看得到這一點。」
    「這也可能是謀殺動機。」
    「你說依娜可能殺死他?」她問。
    「警察也許會這樣想。」
    「但是她在雪港城呀。」
    「你打電話的時候她不在呀?」
    「嗯……也許,也許不在。」
    「是第二天的下午,相當晚,她才匯錢給你,是嗎?」
    「是的。」
    我們用完了冰淇淋,坐著吸煙,慢慢地喝咖啡,兩人都不說話,都在深思。
    「現在我怎麼辦?」她問。
    「身邊有錢嗎?」
    「依娜匯我的尚剩一點。告訴我,唐諾,我怎麼辦,該不該去警察局把事實說出來。」
    「還不到時間,更不是現在。」
    「為什麼?」
    「已經太晚了。你沒有趕上第一班車就失了時機。」
    「我總可以解釋……」
    「不行,目前不行。」
    「為什麼?」
    我說:「你沒有殺他吧?」
    她看著我坦然地搖搖頭。
    我說:「即使你沒有,總是有別人殺了他。那個別人最希望警察把這件事套在你頭上。」
    「我現在去能不能使他們不把這件事套我頭上呢?」
    「我不如此想。」
    「到底為什麼?」
    「你再維持一段時間不被他們找到,真的兇手沉不住氣,會開始安排假證據,說假的證詞及其他錯誤行動。當然我們也有機會會發現他是誰。我們把線放長一點,看能不能捆住真正的兇手。」
    「不要捆住我自己……我希望。」
    我看著她的眼,舉起咖啡杯,我說:「讓我們希望。」
    我付了賬,問餐廳有沒有公用電話亭。我把自己關進電話亭,撥電話接通新奧爾良機場。
    「是賴偵探從雪港城打電話。」我說。我怕他們會問到底我是警局的偵探還是私家偵探,所以我快快地接下去說:「星期三中午你們有一位乘客自紐約來。這位乘客才去紐約又立即飛回來。他的姓名是海莫萊。」
    電話另一側一個聲音說:「請等一下,我查查記錄。」
    我差不多等了一分鐘,等候的時候可以聽到翻紙的聲音。那人說:「是有的,一位海莫萊先生,紐約及回程。」
    「你不會知道他長得什麼樣子,我是說不可能形容一下他外形吧?」
    「不會,我不記得他,等一下。」
    我聽到他說:「什麼人記得禮拜三賣過一張票給一位海先生去紐約?雪港城警局在查詢……抱歉,這裡沒有人記得他。」
    「這種每站要停的螺旋槳飛機,在上機前你們要測乘客體重的吧?」
    「等一下,這個記錄就在這裡,這位乘客體重……我們看看……喔,146磅。」
    我謝了他,掛斷電話。
    海莫萊至少200磅。
    我走出電話亭。
    「是什麼?」方綠黛問:「壞消息?」
    「去不去加州?」我問。
    「都可以。」
    「我想我們可以包一輛車去華斯堡,從華斯堡應該有飛機,明天一早可到洛杉磯。」
    「為什麼去加州?」
    「因為對你來說,本州已太白熱化了。」
    「我們二個一起走,不是太明顯嗎?」
    「是的,做得越明顯越好。」
    「這話怎麼說?」
    我說:「人們會好奇一對他們不認識的男女。所以最好的辦法是讓他們認識我們。我們和每個人交談,從包車司機到飛機中每一個乘客。我們是夫婦,我們離開洛杉磯向東度蜜月。收到電報說你媽發了心臟病,我們趕回去看她。是一個中斷了的蜜月。人們會同情我們,記住我們這個身份。假如警方追蹤人員描述你的外型,說是殺人兇犯,當然不會有人和一個可憐小新娘合在一起。」
    「我們什麼時候開始……度蜜月?」
    「等我用電話找到包車。」我說著又回進電話亭。

《失蹤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