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星期假日,神野嵐帶著丁淳純來到台北市最熱鬧的東區商圈逛街,以往最沒耐性陪女人逛街、壓馬路的他,最近倒是迷上了替她挑選衣物、搭配飾品,而且樂此不疲。
    「那邊還有一間GUCCI的專賣店,我們過去看看。」話沒說完,他已邁開長腿往那間店走去。
    「等等呀——嵐!」
    丁淳純拚命擺動雙腿,想追上前頭彷彿參加競走比賽的神野嵐。
    他人高腿長,或許跨個兩步就有一公尺遠,但她人長得矮,腿也不算長,光是追著他的步伐就快累死了。
    「走這麼快,不會等等人家嗎?」
    她嘟嚷著跑步追過去,不料卻迎面撞上一個帶著妻小出來購物的男人。
    他手中提的購物袋掉到地上,幾件小孩子的玩具從袋子裡滾了出來。
    「啊!對不起、對不起!」
    她迭聲道歉,趕緊蹲下來替他把東西撿起來,放回袋子裡。
    那男人本來想發怒,但見她並非存心撞掉他的東西,而且也很有誠意的道歉,也就不為難她了。
    「真的很對不起!這是你的東西——」丁淳純歉疚地將購物袋交還給那男人,卻在抬頭看見他的面孔時,忽然愣住了。
    不知為什麼,她一看到這個男人,就有一種很奇妙的感覺,彷彿……在哪裡見過他?
    那男人看見她也愣住了,他的反應比她更強烈,他一把扯住她的手臂,激動地問:「你叫什麼名字?今年幾歲?」
    「啊?你……你想做什麼?」丁淳純被他的舉動嚇了一跳,開始掙扎起來。
    「快告訴我!你叫什麼名字?住在哪裡?」男人死抓著她的手臂,怎麼也不肯放手。
    他們在馬路上拉拉扯扯,很快就引來旁人的注目。
    「齊威,你怎麼了?不要這樣抓著這位小姐,大家都在看了,你先放開她好不好?」抱著嬰兒的美麗少婦惶恐地央求丈夫。
    「不行!現在無論如何,我都不能放開她。」這個名叫齊威的男人非常堅持,更加握緊她的手腕,怎麼也不肯鬆手。
    他怕自己一放手,又得分隔二十二年才能再與她相見。
    「淳——」神野嵐回頭想跟丁淳純說話,不料這一回頭才發現,她根本沒跟過來,而是被一個陌生的男人鉗制住。
    「你做什麼?快放開她!」
    他撲過來,一個手刀就劈向抓著丁淳純的男人,不過那男人顯然也有些身手,輕鬆一閃就躲過他的攻擊。
    見他又想出手攻擊,齊威急忙阻止道:「我不會傷害她,我只是有些問題想請問她。」
    「你想問她什麼?她跟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你已經有老婆了,當著老婆的面抓著別的女人的手不放,你還真夠膽!」神野嵐瞥了臉色有些蒼白的少婦一眼,冷冷地嘲諷。
    「事情不是你們想的那樣!我抓著她不是因為男女情愛,而是因為——我懷疑她是我失蹤二十二年的妹妹。」
    「你妹妹?哈!」神野嵐再次冷笑。「這還真是太巧了!你走在路上,正好撞見自己失蹤多年的妹妹,這位太太,你相信這種鬼話嗎?」他故意掉頭去問那位美麗的少婦。
    「我……」孫函-與自己的丈夫對望了一眼,她一看見他的眼睛,原本有些懷疑的心境霎時變得清明起來。「我相信他!如果他說這個女孩是他的妹妹,那麼她就是他的妹妹,我不會懷疑自己丈夫所說的話。」
    「函-,謝謝你相信我!」名叫齊威的男人深情而感激地望著自己的妻子。
    「這是應該的。」孫函-微微一笑,輕輕搖了搖頭。
    「你說她是你妹妹,你憑哪一點這麼斷定?你有證據嗎?」神野嵐依然不信。
    「我——我提不出什麼有力的證據!」齊威遺憾地說:「當年我們的父母意外過世時,我妹妹才剛滿三歲而已,很多事可能都不記得了,而她的身上也沒有什麼足以辨認的胎記與信物,不過她長得和我母親年輕的時候簡直一模一樣,我就是從這點認為她是我失蹤多年的妹妹。」
    「哼!世上長相相似的人太多了,你只憑這一點就認定她是你失蹤的妹妹,不嫌太過武斷?」
    「我一看到她,就有一種非常熟悉的感覺,我對別人從來沒有這種感覺。」齊威的目光再次落在丁淳純的臉上。
    她長得實在太像他的母親了!
    「不知道你們有沒有發現這位丁小姐長得的確有點像齊威呢!」孫函-也相信,這個女孩一定就是她從未謀面的小姑。
    「可是……我什麼都不記得了。」其實丁淳純看到齊威也有種熟悉的感覺,但卻對他所提的過去毫無印象。
    「我可以告訴你更多有關我妹妹的事,我妹妹叫做齊淳純,算一算,今年應該有二十五歲了。」
    丁淳純有些驚訝地沉默了一會兒,才小聲地說:「我的確叫做淳純,今年也是二十五歲沒有錯,不過我並不姓齊,而是姓丁呀。」
    「你叫淳純,今年二十五歲?這太巧了!天下不會有這麼巧合的事,你一定是我妹妹不會錯!」
    「不是的!」丁淳純搖搖頭說:「我有父母和哥哥,他們都還健在,所以很遺憾,我不是你的妹妹。」
    「你是!我不知道你那些父母兄長是從哪冒出來的,不過他們肯定不是你的親生父母與親兄長,我才是你真正的家人!」
    「不是的!」丁淳純更加用力地搖頭,臉上出現恐懼的表情。「我真的不是你妹妹,他們是我的家人沒有錯!」
    「不,我才是你真正的家人!」
    「不!他們才是——」
    「好了!你們別吵了!」神野嵐不明白他們何必為了這種事情爭論。「既然你們都想知道她究竟是不是你的親妹妹,回去問問她的父母不就得了?」
    「好!」這個提議齊威非常贊成。「我就陪你回去一趟,我要親口問問你『父母』,看你究竟是不是他們的親生女兒!」
    丁淳純望著他異常堅定的面孔,內心深處有種惶恐不安的感覺。
    他所說的,應該不會是事實吧?
    「這是真的!」
    丁母望著眼前容貌神似的齊威和丁淳純,知道自己騙不了人,也不想騙人。
    純淳不是她的親生女兒,她早就該讓她知道了,只是一直苦於沒機會告訴她。
    「媽,您不應該說的!您不怕淳純知道以後會——」
    丁皓倫不認為母親在隱瞞了二十多年後,突然揭發這個事實是正確的行為。
    萬一淳純無法接受這個事實,或是索性離家出走,那該怎麼辦?
    「不要緊的!」丁母倒是想得開。「淳純有權利知道事實,我們不可能隱瞞她一輩子。再說她能和自己的親手足相認,我們應該為她感到高興才對,怎麼能從中阻止呢?」
    她走進臥房,打開衣櫥取出一個盒子,拿出裡頭陳舊的布娃娃回到客廳,遞給丁淳純。
    「這就是當年我們在育幼院看見你時,你緊緊抱在懷中的布娃娃,育幼院的院長說你晚上總是做噩夢,而這布娃娃上頭又沾著血跡,我怕引起你不好的回憶,在帶你回來的時候,就偷偷把它藏起來了。」
    「這是那個布娃娃!」齊威一看到那個布娃娃,立即睜大眼,聲音也因過度激動而顫抖。「那是我母親在淳純三歲時送給她的生日禮物,淳純最喜歡它了,連睡覺都抱著不放!」
    丁淳純望著那個對她來說相當陌生、卻又有些熟悉的陳舊布娃娃,腦海深處,隱約記起一個婦人模糊的影像,和她好溫柔、好溫柔的聲音。
    「來,這是給淳純的生日禮物,是淳純最喜歡的布娃娃喔。」
    「淳純喜歡,喜歡!」
    「淳純喜歡嗎?那麼等淳純四歲生日的時候,媽媽再買一個給你,這樣淳純和布娃娃都有伴了。」
    「好……」
    後來,那個溫柔聲音的主人不見了,隨著歲月的消逝和她刻意的逃避下,終於逐漸遺忘那道溫柔聲音的主人,和這個曾經最愛的布娃娃。
    「這麼說……您……您真的不是我的母親了?」
    許久許久,丁淳純才找到自己乾啞的聲音。
    好諷刺!她居然直到二十五歲,才發現自己並非丁家的親骨肉。
    「應該說,你並不是我親生的,僅此而已。這些年來我收養你、教育你,完全把你當成自己的親生孩子般照料,沒有一絲偏袒,我自認夠資格做你的母親。」丁母堅定地強調。
    丁淳純當然知道丁母對她的好,從小到大,她受到的呵護疼寵從沒比丁皓倫少過,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所以她才一時難以接受,這些疼愛她的家人,竟然和她沒有絲毫血緣關係!
    「淳純,你聽我說——」丁皓倫想靠近丁淳純,她卻下意識地躲開。
    這個人不是她的哥哥!
    而她喊了二十年的爸媽,也不是她的親生父母,世上到底還有什麼事情是絕對真實,可以永遠信賴的呢?
    「淳純,不要躲著我們!我——我們都還是和從前一樣愛你呀,這點是永遠不會改變的!」
    丁皓倫口中的愛,神野嵐聽來特別刺耳。
    打從他第一眼看到丁皓倫注視丁淳純的表情,就知道這個男人愛著自己的妹妹——一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妹妹。
    「對不起!我……我要好好想一想……再給我一點時間……現在我沒有辦法留在這裡!」丁淳純說著,一路往門口退去,到了門邊,立即轉身衝出去。
    「淳純——」
    丁皓倫焦急地想追出去,卻被神野嵐伸出長腿擋住他的去路。
    「慢著!」他懶洋洋地站起,當在丁皓倫的面前。
    「你想做什麼?」丁皓倫冷眼瞪他。
    神野嵐瞧他不順眼,同樣的,他瞧神野嵐也好不到哪裡,男人的直覺告訴他,這個日本鬼子也喜歡淳純!
    「她說了現在不希望你去打擾她!」
    「她是我妹妹!」丁皓倫握拳大吼。
    「但不是親妹妹!這位齊先生才是她的親哥哥,所以無論你是基於任何理由想找她回來,都是行不通的!」神野嵐殘酷地點醒他這個事實。
    「你……你無權干涉我們丁家的事!」丁皓倫宛如被人奪走心愛的物品,赤紅著眼,揪起神野嵐的領口大吼。
    神野嵐用力甩開丁皓倫的手,森冷道:
    「這是事實!丁淳純並不是你的親妹妹,就算是,你也不可能永遠留住她,總有一天她會離開這個家,尋找真正屬於她的幸福未來。」
    「不——不許你這麼說!淳純不會離開我,她絕對不會離開我的!」
    丁皓倫壓根不敢想,自己疼寵呵護了二十年的「妹妹」,一旦離開自己身旁,那會是什麼可怕的光景?
    「我有沒有說錯,你自己心裡也應該有數,她對你只有兄妹之情,沒有一點男女情愫,我勸你最好死心吧!」
    神野嵐說完,隨即掉頭離去。
    他沒必要和丁皓倫說太多,反正丁淳純終究只會屬於他,他不會允許她的心中有著其他男人的影子!
    夜晚的濃霧籠罩在山區,打開落地窗,便能感受到冰涼濕潤的霧氣,隨著夜風扑打在臉龐上。
    「冷嗎?」神野嵐低問,隨手拉緊身上的外套,密密地將懷中的丁淳純包住。
    丁淳純緩緩搖了搖頭,仍沉浸在自己的思緒中。
    自從入夜之後,她便一個人坐在這裡望著漆黑的窗外發呆,連面頰被山區的冷風凍紅了也不知道,直到神野嵐來了,將她抱進自己懷裡,並用自己的外衣將她緊緊圍住。
    「為什麼不吃晚飯?」神野嵐低頭打量她消沉的小臉。
    她不肯吃,神野嵐也沒什麼胃口,只匆匆扒了幾口飯就離開餐桌。
    「吃不下。」她咬著粉嫩的唇,低聲回答。
    「我知道你今天心情不好,所以允許你可以一天不吃晚餐,但無論如何,明天不許再不吃飯了,再這麼下去,會餓壞身子的!」他用霸道的命令掩飾自己的擔憂與關心。
    「我沒辦法想像,那個我住了二十幾年的房子,居然不是我的家!那些我喊爸爸、媽媽、哥哥的人,也不是我的親人……」
    丁淳純光想到眼眶就紅了。
    怎麼辦?他們不是她真正的家人,以後她還能回到那個家去嗎?如果不能回到那個家,她孤身一人,又能到哪裡去呢?
    「那又如何?不管他們是不是你的家人,你們在一起生活了二十幾年是事實,在這麼長的時間之中,他們可曾讓你覺得自己是外人?」
    丁淳純根本不用思考,就能肯定地搖頭說:不!
    正是因為他們不曾讓她覺得自己是外人,所以發現真正的事實時,她才會如此震驚,完全無法接受。
    「其實也別想太多,既然他們是真心對待你,那麼你究竟是不是他們親生的,那又如何?重要的是,你們之間所擁有的,是別人無法取代的濃厚感情,沒有任何人能夠否認這一點,不是嗎?」
    丁淳純緩緩抬起頭,有些驚訝、有些詫異地注視他。
    她沒想到,像他這麼霸道的人,居然也會說出如此感性的話,實在令人感到意外。
    「你那是什麼表情?我說出這些話,讓你覺得很不可思議嗎?我又不是只會吼人而已,我偶爾還是會說出一些富建設性的話!」
    她那驚異的神情簡直像在嘲笑神野嵐似的,此刻,他又有了吼人的衝動,當然他更想狠狠地吻著她。
    「嵐!」她笑了,又圓又亮的眼睛裡,開始冒出點點水光。
    她一直用那雙感動的眼眸望著他,他終於克制不住吻她的渴望,低頭攫住她的唇。
    有了前幾次的經驗,丁淳純已經很習慣他說吻就吻的惡霸習性,因此微喘一聲之後,便柔順地閉上眼,任他吻遍她唇內的每一寸細膩的肌理。
    他用唇撬開她的小嘴,舌頭鑽入她的檀口中,尋覓香甜的甘美汁液。
    「我想要你!」神野嵐改吻她的耳垂,在她耳邊喃喃低語。「不過今晚我體諒你心情低落,不會強迫你,除非——你心甘情願地把自己給我。」
    丁淳純羞紅了臉,反身將臉埋進他的襯衫裡,軟弱地爭辯道:「我才不會那麼做!」
    「不信我們可以打賭。」他倒是信心滿滿。
    「不要!」有了上次的慘痛經驗,現在一提起打賭這兩個字她就渾身發毛。
    「其實你也不一定會輸呀!」
    他故意安慰道,存心誘哄她上當,到時他就可以為所欲為了。
    「我才不會那麼笨,再上你一次當呢!」要是她再中計,那可就遜斃了。
    「沒想到,居然被你識破我的詭計,你真是太厲害了!」神野嵐佯裝驚訝地拍手。「你這麼厲害,我得好好給你獎賞一下才行。來讓我吻一下!」
    「啊——」
    他一把揪住想從他腿上跳開的丁淳純,迅速低頭封住她的尖叫,不希望引來那些礙眼的部屬。丁淳純輕捶他堅硬的胸膛幾下,咕噥一聲之後,隨即放開自己的心胸,全心全意地回應起他的吻。
    「明天……我想回家去一趟。」
    許久,當他饜足之後,丁淳純開口說道。
    她窩在他的胸前,仰頭望著他。「我想回去告訴他們,無論發生了什麼事,他們永遠都是我最親愛的家人。還有,我想和我的親哥哥相認,你願意陪我去見他們嗎?」
    「當然!不論你想去哪裡,我都陪你去。」
    神野嵐最不放心她和那個毫無血緣關係的兄長丁皓倫獨處。
    「嗯,謝謝你!」
    她移動小腦袋,找了個舒服的位置趴著,開始進入甜美的夢鄉。
    神野嵐低頭在她眉間輕吻一下,然後小心地用毯子謹慎地蓋好她,不讓她受任何一點風寒的侵擾。

《背叛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