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汪若海番外

——有些愛,失去就不會再來

那個叫錢菲的女孩,他曾經費瞭很大的勁才把她追到,可是後來,他把她弄丟瞭。

大學時,他在眾多同學當中一眼就看到瞭她。水靈靈的小姑娘,愛笑愛鬧,脾氣好得沒話說。他發現有很多男同學都對她蠢蠢欲動,他立刻警惕起來,及時趕在其他男同學之前,對她展開猛烈追求。

經過一番艱苦卓絕的努力,她終於成為他的女朋友。在一起後,他們像別的情侶一樣,甚至比別的情侶更加膩歪,每天無論做什麼都兩個人一起——一起上課、一起吃飯、一起去圖書館、一起去上自習。

他們為未來做過很多美好的計劃。他們打算畢業後就住在一起,兩個人努力工作,努力攢錢,等能負擔起一套房子的首付之後,就領證結婚。

那時他們在校園裡,單純得不知道外面的生活有多兇險,不曉得人為柴米油鹽折腰後,會扼殺掉多少曾經激蕩澎湃的情感。

他們大學畢業後,各自找到瞭工作。剛剛畢業,兩個人的薪水加在一起都不算很多。為瞭房子,她開始變得精打細算。

起初他也是樂意的,看著她為瞭他們的將來掰著每一分每一毛地過日子,他心頭會湧起感動。可是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他對於這樣節儉的日子漸漸心生不耐瞭。

在五光十色的大都市,人人都生活得體面優雅,而他們卻仿佛與這個鮮活亮麗的城市格格不入。他們活得越來越糙,他被節儉的生活壓迫得幾乎快要忘記他們當初選擇這樣生活的初衷到底是什麼瞭。

她變得越來越不註重修飾自己,不化妝不拾掇不買新衣服,每天都在用盡每一分力氣攢錢。他覺得這樣的生活,真的讓他變得越來越焦慮越來越壓抑,他開始厭惡這樣的生活。

他前後跳瞭幾次槽,最後一次終於如願以償跳到瞭心心念念的仟聖集團。

在新公司工作一段時間後,他發現瞭一些事情。

他察覺到他的頂頭上司,同時也是公司副總的侄女,那個叫廖詩語的女孩,對自己很有好感。

起初他是躲避的,因為他已經有瞭女朋友。

可是漸漸的,對比著越來越黃臉婆的錢菲和每一天都美麗優雅的女上司,他又有些猶豫起來。

他仔細想瞭很久,終於想明白瞭。其實廖詩語之於他隻是誘惑,而他和錢菲之間,是相濡以沫。想明白以後,他定住自己的心神,告訴自己,好好跟錢菲過日子,不能變心。

之後他挑瞭個日子,帶著錢菲去西餐廳吃飯,中途他跪下來對她求瞭婚。

她很感動。一切都很順利。

隻是買單的時候,賬單上顯示瞭一個很大的金額,而他錢包裡的錢居然不夠。於是她有些不高興瞭,嫌棄他為什麼要選這麼貴的地方,華而不實。

他求婚的熱情就此被她徹底擊碎。

他很難過,覺得胸口像被錘瞭一拳,想吐出一口氣還吐不出來的感覺。

那一陣子他整天拉著臉。廖詩語主動接近他,找他聊天,對他說些寬慰的話,帶他去各種高大上的場所消遣散心。

從那個時候開始,他對錢菲說“晚上還得加班你先睡吧”的次數越來越多。

有些事一旦開瞭頭,就會越來越偏離原來的方向。很多誤入歧途的人如果得不到正確引導,真的很容易一條道走到黑。

其實在走上出軌的這條歧途之前,他很掙紮,不知道自己到底要不要這樣做。

隻是在這個時候,錢菲的一巴掌扇下瞭他的決心。

她抓到他和廖詩語在酒店開房,她打瞭他一巴掌。

第二天他下定決心和她提瞭分手,然後正式和廖詩語在一起瞭。

分手前,他像解恨一樣,把他這些年一直在忍受的事全都吐瞭出來。他質問錢菲,為什麼在北京這樣一個五光十色的都市裡,非要過那種黯淡無光的生活,難道隻是為瞭攢一套房子嗎?為瞭房子就該放棄生活放棄青春放棄一切享受嗎?他告訴她,這樣的日子,他受夠瞭。

離開他們曾經一起租住的小屋前,他對她說,想要回之前一起打算買房子所預付的定金裡屬於自己的那一半。

本來他是不在乎那點定金的,可是不巧那會傢裡母親生瞭病,正需要錢,他不想問廖詩語要,又覺得既然已經分手,和錢菲解釋那麼多太多餘,於是隻說瞭要回一半定金。

他想他這個做法,無疑是負心之外又對錢菲的傷口撒瞭把鹽。他心裡不是不難過的,畢竟在一起七年。可是既然已經選擇分開,壞一點和壞許多又有什麼分別。

他沒有解釋什麼,拿著一半定金,走出瞭那個陪伴瞭他七年的女孩的生活。

這之後,姚晶晶到公司來罵過他。她指著他的鼻子說:“汪若海,總有一天你會知道自己到底弄丟瞭什麼樣的寶貝!”

姚晶晶走後,他的情緒很低落。幾天後,他在地鐵裡遇到瞭錢菲。

她看起來還不錯,隻是對他的態度冷冷冰冰。他像往常那樣,在人山人海的地鐵裡,替她擋去擁擠的人流。可是兩站地後,她推開他,提前下瞭車。

在車門關閉前,他苦笑地問她,這又是何必。他清楚地看到車門關閉前的剎那,她眼底通紅一片。

他頓時也覺得滿心黯然。

他沒有告訴她,其實,這一次他們不是偶遇,他是故意等在地鐵裡的。他就是想來確認一下,她過得怎麼樣瞭。

後來姚晶晶來和他炫耀,說錢菲相親相到瞭一位優質男。

他忍不住一直打聽那個人的情況,之後還特意跑到地鐵站外等她,告訴她,那個優質男並不靠譜,說不定是沒安好心的,圖得未必是她的人而是她不久之前買的那套房子。

可是她是那麼的憎恨他,見到他都煩,根本不肯好好聽他說話。

她脾氣一直很好很好,好到像個聖母一樣,可是那天,看到他,她氣得不像樣。

他覺得心裡有個角落微微發酸。他能把脾氣那麼好的人氣成那樣子,她心裡到底是有多恨他。

這之後,他再也不去找她瞭。

他告訴自己,既然已經做出瞭選擇,就去承擔選擇,是時候和過去徹底告別瞭。

然而他忽略瞭一件事。不堅定的意志是無法控制已成習慣的情感的。

當兩個人在一起時間久瞭,彼此就會成為對方的習慣,盡管有的習慣曾經叫人深惡痛絕,可也會深紮在骨子裡,根深蒂固。

比如有時候他下意識間就會在某些方面把廖詩語和錢菲進行比較——錢菲傢務很好人又勤快,從來不指望他沾上一手刷碗水。可廖詩語不是這樣的,她是得讓人伺候的大小姐,平時喊聲渴瞭他要去給她端水,叫聲餓瞭他得出去為她買宵夜。

比如錢菲做飯做得很好,就是簡單的土豆塊都能烹出肉味來。而廖詩語十指不沾陽春水,連方便面都不會煮。她總是要他伺候著的。

比如逢年過節錢菲總會幫他想著,提醒他給他父母買禮物打電話。而廖詩語從來不會記得這些。

比如錢菲加班不論多晚,從來不會折騰他去接她。而廖詩語哪怕是和閨蜜出去宵個夜,完事之後不論什麼時間,都要他開車親自去接。

和廖詩語在一起的日子裡,他有時候會不由自主地去想,自己之前為錢菲所做的,真的太少瞭。這麼想的時候,他心口總是會很難受。

他變得越來越沉默。旁人都說他沉穩瞭,可隻有他自己知道,他不想說什麼,是因為一說話,心裡總好像會有股悵然若失的、說不出道不明的難過要湧出來。

過年的時候,廖詩語和他一起回瞭傢。父母對她冷冷淡淡,她對他的父母態度也很不友好。

父母對此很生氣,母親舊疾差點復發。

為著這個,回到北京後,他對廖詩語提出分手。

她沒有挽留什麼,隻是請瞭大假去四處旅遊。

不久後大學同學舉辦同學會。聚會上,他看到瞭煥然一新的錢菲。

看到她的第一眼,他的心都顫瞭。

他想他其實,一直都沒有忘記她。

他想重新追回她,努力想得到她的原諒。他帶她到他們曾經去過的那個西餐廳。他懇請她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她同意瞭。他高興得想哭。

他很珍惜失而復得的機會,很努力地對錢菲好,以前沒做到的事情,他想全部彌補給她。

可是他發現,錢菲變瞭,她變得真的和以前不一樣瞭,她眼底的那些暗湧壓抑的情感,似乎並不是為他而起。他覺得自己再也看不懂她瞭。

終於有天她說,汪若海,我們都回不去瞭,還是算瞭吧。

那一夜,他一個人,坐在黑暗裡,無聲痛哭。

很久之後,他終於知道,在他把她弄丟的那段時間裡,她被她的租客撿走瞭。

很多人都以為他最終還是會和廖詩語在一起。

其實他們都想錯瞭。

他已經背叛瞭錢菲一次,他很後悔,他不會背叛她到底的。所以他和廖詩語,是不可能在一起的。

不久後,錢菲結婚瞭,和他的少老板。他心裡很苦很酸,可他真的希望,她從此能過得幸福無憂。

三年裡,她脫胎換骨,而他,很諷刺的,是成就她有瞭這番蛻化的那個人。

她婚後不久,他辭瞭職。他不想再在她丈夫手下做下去瞭,他決定自己出去開公司。

招聘秘書的時候,他遇到一個來應聘的外地女孩,其貌不揚,微胖。

他錄用瞭她。

相處一段時間後,他發現他的秘書人很節儉,脾氣也好,手腳很勤快,並且善於烹飪,能把簡單的土豆塊烹出肉味來。

他二話不說做瞭一個決定。

如果這輩子一定要結婚的話,那就是和這個女孩吧。

他把要結婚的消息發到瞭大學的微信群裡,也順手發瞭張女孩的照片給大傢看。照片po出的幾秒後,班長和幾個要好的同學就過來敲他私聊,問他是不是被錢菲結婚的事刺激到瞭,於是隨隨便便找瞭個人結婚。

他笑。

他告訴他們,不是,真的不是。

他們都不懂他。

姚晶晶說得對,總有一天,他會後悔自己丟瞭怎樣的寶貝。

他把他的寶貝弄丟瞭,再也尋不回瞭。於是他隻能想辦法以其他方式來彌補缺憾。比如找一個同她一樣的人——一個會持傢的、做飯很好吃的、節儉成性的人。

夜深人靜時,他總會看著窗外冷清的月光這樣想:也許後半生,讓我活在你的陰影裡,是老天對我曾經出軌所做出的懲罰。而我,我會心甘情願地接受這懲罰。

二十歲時,他以為愛情就是兩個人肆無忌憚地糾纏廝守,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到瞭三十歲這一年,他終於知道,愛情其實是心底烙印下一個人的影子,每當你想起她,心口便會無可抑制地,隱隱作痛。

《愛情有煙火(我們住在一起)》